对安提戈涅剧的法治评论 法律背后还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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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建淼 自然法与制定法是形成于古罗马时期的一对法律范畴。而且在这对范畴中,人们强调的恰恰是自然法高于制定法,制定法必须符合自然法。 制定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 胡建淼
自然法与制定法是形成于古罗马时期的一对法律范畴。而且在这对范畴中,人们强调的恰恰是自然法高于制定法,制定法必须符合自然法。
制定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它靠国家的强制去保证实施;自然法是指自然存在的,人类所普遍遵循的内心价值理念,它靠人心去保证实施。于是有人认为,制定法是形式上的法,而自然法是实质上的法;前者是实然法,后者是应然法。
当人们在宣扬自然法高于制定法时,所要举例的往往是安提戈涅剧中的一个故事情节。安提戈涅,是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于公元前442年制作的一部作品,被公认为是戏剧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剧情是:安提戈涅(Antigone)是俄狄浦斯(Oedipus)的女儿,她不顾国王克瑞翁的禁令,将自己的兄长,反叛城邦的波吕涅克斯安葬,后被关在一座石洞里,自杀而死,而一意孤行的国王也遭致妻离子散的厄运。
故事发生在底比斯(Thebes)。它是希腊中东部维奥蒂亚州主要城市,著名建筑七门墙通常被认为是该城的特征。安提戈涅是剧中的女主人公。克瑞翁在俄狄浦斯垮台之后取得了王位,俄狄浦斯的一个儿子厄忒俄克勒斯为保护城邦而献身,而另一个儿子波吕涅克斯却背叛城邦,勾结外邦进攻底比斯而战死。战后,国王克瑞翁给厄忒俄克勒斯举行了盛大的葬礼,而将波吕涅克斯暴尸田野。克瑞翁还下令:谁埋葬波吕涅克斯,就处死谁。波吕涅克斯的妹妹安提戈涅毅然不顾“王令”,埋葬了她哥哥,于是她被克瑞翁下令处死。处死前,她被关押在石洞里。正在这时,克瑞翁遇到了一个占卜者。占卜者说他冒犯了诸神。克瑞翁后悔了,打算释放安提戈涅,但为时已晚,安提戈涅已经自杀。克瑞翁的儿子海蒙(Haemon),恰恰是安提戈涅的未婚夫,站出来攻击克瑞翁而后自杀,克瑞翁的妻子听说儿子已死,也责备克瑞翁而后自杀。克瑞翁这才意识到是自己一手酿成了悲剧。
安提戈涅违抗王令,在埋葬哥哥波吕涅克斯时,对抗王权说:“天神制定的不成文律条永恒不变,它的存在不限于今日和昨日,而是永久的,也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也非昨天,它们永远存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间上的起源!”安提戈涅认为,自然法教导人类要遵循一种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但是制定法却扭曲了这种法则。
这一台词,后来就成为自然法学派对抗法律实证主义的经典。在尔后的发展中,安提戈涅仅成为一个抽象的符号。它象征着公民依据自然法原则,依据天理和良心,对抗恶法,以及在法学界运用高级法批判国家的实证法的态度和精神。
今天的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可以用良法善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去解释自然法与制定法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意思是,立法是执法、司法、守法的前提,但是所立之法必须是良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推动善治;恶法是恶治的前提,恶法导致恶治。但什么是“良法”呢?就是存在于人心中的“德”,德润人心。具有“德行”的法才是“良法”。存在人心中的法高于纸上的法,这就是自然法高于制定法的当代中国版本。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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