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途径探讨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新形势下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途径探讨闫志,齐玉龙[关键词]教育,医学;医德;法制[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R192[文献标志码]B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如何改变当前新形势下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途径探讨闫志,齐玉龙[关键词]教育,医学;医德;法制[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R192[文献标志码]B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如何改变当前医患紧张关系、构建和谐社会,重塑医生职业形象,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已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探索医德与法制教育的有效融合,培养学生医德修养和法律意识,提高医药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迫切要求。本文就新形势下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途径作一探讨。1医德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道德与法律都是以一定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规范和调控社会的两种主要手段。从而确定医德与医疗法律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功能上的互补性,为两者的融合奠定基础。1.1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为医德与法制教育融合提供现实条件。医德与法律在内容上相互渗透、密切联系。一般而言,医德和法律都要求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行为准则:医德强调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利他”的;法律所强调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的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应享受的权利,是“利己”的。但本质而言,医德与法律都拥有医务人员所追求的共同价值和目标,因而,加强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两者均属于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规范和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医德教育有利于提高医学生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培养职业情感,将“医学人道主义”升华为其追求的人生目标,在未来医疗实践中指导自己的行为。对医学生法制教育除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外,还要重点掌握医疗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内化为法律精神,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收稿日期]2012-06』)8[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2011SK247)[作者单位]蚌埠医学院,安徽蚌埠[作者简介]闩志(1974一),男,硕士,讲师.[通信作者]齐玉龙,硕士,硕士生导师,教授.由于医德的价值导向是以提倡、劝诫、建议为特征,为医务人员提供自主选择的空间较大。但仅依赖单纯的医德教育或单纯的法律教育都不能取得良好效果,医学生的法制教育要符合现实医疗行业医德高水平的实际,要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医德教育要围绕依法行医来进行,使医学生具备与现代法治价值取向相一致的医学伦理道德观和守法道德观。1.2功能上具有互补性构成医德与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观基础。医德与法制教育的融合是两者功能的互补。医德和法律都是调控医药卫生领域秩序的有效手段,以维护公正公平的医疗秩序、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目的。心理学家皮亚杰¨o认为:“当心灵认为必须要有不受外部压力左右的观念的时候,道德自律便出现了”。这就要求我们医务人员通过长期医德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将所确立的职业道德观念在他律的认同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达到自觉践行医德规范。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惩罚违法与犯罪行为,以他律来规范医务人员的外在行为。近现代以来,由于社会分工和交换更加普遍化、常态化和市场化,使人们经常要和抽象的他人交往,契约逐渐成为交易信用的基础。法律具有普遍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特点,更能胜任调整这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市场建立与完善,医疗立法逐渐把最低限度的医德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医德和法律规范都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预防式的调节,医德的调节范围更广,且更侧重于不当行为前的预防。道德与法律两种同质性的社会规范彼此相互需要、相互支持。道德通过褒善贬恶而教化人心,法律通过扬善罚恶,在对人心予以警诫的同时亦有积极教化之功效,二者共同构成社会共同体生活的规范体系。2J。医德和法律从不同方面对医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加以规范,因此,加强对医学生医德与法律规范的教育,促进两者融合是完全可行。良好的法治观念可进一步升华为培养学生良好348的医德素质,优良的医德观念可以促进学生良好的法治观念形成。2医德和法制教育融合的途径2.1构建科学合理的医德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在改革和完善原有医德课程体系和法律课程体系的基础上加以融合,按照现代医学模式的发展和新医改的要求,结合医学生的联动性认知特点,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医学人道主义和依法行医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义务为重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目标相一致的医德与法制教育教学体系。把培养医学生医德修养和法律素质有效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对的静态状况,形成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2.2完善医德教育的内容新医改期待社会必须建立新的医德规范体系。在新的体系创建中坚持“在原有道德建设的基础上发展,创造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旧J。为此,建立适应当代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医德体系,确立医务人员创建当代医德的主体地位。既要体现医学固有的本质——医学人道主义,又要使医德体现现实社会的先进性和普遍性及自身的层次性,使医德通过医务人员的实践得以体现,在践行过程中体验满足和幸福。因此,医学院校对学生除了一般性的道德教育外,应结合当前社会实际,始终坚持医学人道主义为核心,兼顾市场经济的作用和影响。既要继承本土医德的优良传统,也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医德规范,开辟全方位、多层次医德教育内容体系:首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提高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塑造良好的医德打下基础;其次,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好地适应现代医学模式发展要求,自觉养成尊重人、爱护人的良好品格;再次,在现有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的基础上增加医患沟通学、社会医学、中外医学史和公共艺术等相关的人文课程,丰富学生的医德知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最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医德规范,注重情境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行为主体的自由选择空问,实施方式上兼顾自律和他律设计。在新医改形势下,根据当前的医疗行业现状着重开展以“爱岗敬业”为内容的职业情感、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职业规范教育,通过互动和体验式的教学使学生在实践中受锻炼,养成献身医学、诚信为本的良好职业道德。2.3完善法制教育内容法制教育是促进法律知识转化为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手段,对医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医学教育工作者应转变教育观念,认识到医学生法制教育地位的独立性。建立符合专业特点和教学时数的法律教学内容,同时根据医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阶段性特点,设计以“在校学习期间以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为主,而实习期问以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主”_4。的教学方案。使学生养成严谨的工作态度,增强对医疗环境的适应力,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切实提高处理和预防医疗纠纷的能力。首先,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增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部分,使医学生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理念,坚持“依法行医”,自觉养成守法习惯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制教学体系,通过适当增加课时,增强和深化对宪法和现行的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理论学习,夯实学生法律知识基础、增强法律意识;再次,结合医学的特点,增加卫生法学、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和医疗纠纷的处理与防范等专业法课程教育,使未来的医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维护和履行医疗行业中各方的权利、义务。2.4改进教考方法要提高医学生医德与法制教育效果,就要充分发挥现代教学手段,把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形象化、直观化。在讲授的基础上,广泛采用包括看教学录像、自由讨论、组织听报告等学生喜闻乐道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发现式”、“互动式”和“情景式”等教学方法,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将医德与法律素质教育贯彻在医学教学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阶段全方位地渗透医德与法制教育。在考核方式上,对培养医德修养科目可以通过写读书报告、学习心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于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科目应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模拟临床情景案例处置等方式予以考核。2.5优化师资队伍医学院校应立足当前我国国情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和挖掘校内外医德与法制教育人才。学校通过鼓励教师自我提高和加大相关人才引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和跨专业进修等措施,切实增强医德与法制教育的时效性。总之,医学院校应强化新医改背景下医学科学发展观,教育目标必须更多地强调敬业精神、人文和科学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培育高人文素质的技术人才∞J。作为医学人文教育核心内容的医德与法制教育,应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加以融合、发挥最大的合力。·[参考文献][1]余国政.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7(5):110—112.[2]何玉芳,张艳红.“基础”课思想道德与法制教育内容的“融合”探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3):59—61.[文章编号]1000—2200(2013)03-0349-02349[3]道德建设中的几个理沦和实践问题——章海山教授访谈[J].伦理学研究,2011(2):1—7.[4]李喜,范利国,姬翠梅.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5(1):100—103.[5]冼利青.从人文学在医学中的价值作用和新医改的需要探索医学人文教育[J].医学教育探索,2010,9(5):583—586.(本文编辑姚仁斌)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网址: http://www.fzblzz.cn/qikandaodu/2020/1030/430.html
上一篇:国家卫计委:医生多点执业有望入法
下一篇:对医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困局的法律思考